革命幻象與倫理悖論:以暴易暴的自我取消
革命幻象與倫理悖論:以暴易暴的自我取消
革命,在現代政治語言中往往被視為正義的代名詞,是一種為了自由、平等與真理所進行的根本性改變。但革命的倫理正當性是否能成立?當我們譴責暴力體制,卻用暴力來推翻它,我們是否只是將暴力換上一張理想的臉孔?本文欲指出:所謂「革命」的倫理訴求,極可能是一種幻象;而其行動邏輯中所隱含的自我取消,正暴露出暴力政治的倫理悖論。
一、暴力的雙重結構:表面衝突與深層同構
從表面上看,革命與現狀處於對立:一方為壓迫,一方為解放;一方為統治者,一方為被壓迫者。然而,當革命者採用暴力手段來顛覆原有秩序,其實並未真正脫離暴力體制的語法,而只是換位操作。正如你所說:「你的暴力才是對的」,這種「我能殺你,因為你先殺我」的邏輯,並不構成對暴力的拒絕,而是對暴力的再肯認。
更深一層看,這是一種語法同構的悖論。革命者譴責既有秩序的不公,卻又以暴力否定對方的主體性;革命者自稱代表「人民」,卻往往要透過製造敵人(反革命、反動派、走資派)來鞏固自身正當性。這種政治行動已不再是倫理行動,而是符號鬥爭下的權力遞嬗。反抗者所反抗的結構,已潛入其自身的話語邏輯之中。
二、倫理的自我悖反:革命的正義如何可能?
革命之所以自我取消,關鍵在於它所宣稱的倫理立場與其行動方式之間的不可化約的張力。一場革命若聲稱要為受壓迫者帶來尊嚴與自由,則它的實踐方式應當尊重主體的不可替代性;但暴力行動,尤其是毀滅性暴力,恰恰將人還原為可犧牲的手段。
這是康德式倫理學與工具理性的根本矛盾:若人不能被視為手段,則任何將人犧牲於未來理想的革命行動皆屬非倫理;而若為了實現整體福祉而允許局部犧牲,那麼正義的基礎也隨之動搖。
因此,每一次革命都可能落入班雅明所說的「神聖暴力」的誘惑——那是一種跳出合法性與非法性之界線的「絕對否定」,但問題是:這樣的暴力行動,除了憑信仰之外,根本無法得到倫理上的正當性證明。若暴力不能被論證為正當,那它就是純粹的強力;若能被論證,那它已不再是暴力,而是制度的一部分。
三、幻象的生成:革命敘事如何構築其合法性?
革命之所以成為可能,是因為它生成了一個敘事性的幻象——「歷史的終點」、「新世界的黎明」、「人民的解放」等符號圖景,提供了革命行動的象徵意義與動員力量。這種敘事幻象類似拉岡的幻想(fantasme):它不是錯誤的認知,而是一種支持主體行動的虛構支撐。
正是在這種虛構支撐下,主體可以說:「我的暴力是必要的,因為它通往真正的善」。然而,這樣的幻象並不能保證行動不會演變為災難。恰恰相反,愈是堅信自身暴力的正當性,就愈可能製造對異己的殘酷清洗。
在這裡,布朗肖的思想提供了一種清醒的批判角度:真正的倫理,不在於追求一個理想的終點,而在於面對行動本身的不確定性、不可還原性,並承擔其永遠未竟的責任。
四、倫理的出路:非行動作為行動
如果暴力總是會自我複製,革命總是以排除異己為代價,那麼,還能有怎樣的倫理行動是可能的?這讓我們回到阿甘本、德勒茲、甚至佛教的思想:真正的「行動」,也許正是對既有結構的「撤回」與「非參與」。
這不是消極的順從,而是一種從根本上撤銷暴力邏輯的姿態——不再建立中心、不再定義敵人、不再建構「純潔的人民」,而是承認世界的裂縫、歷史的不確定,並在不確定中共存。
所謂倫理,不是對未來理想的承諾,而是在此刻承認他者不可取代的存在,哪怕這意味著我們不能徹底改變世界。
結語:真正的革命,是對革命本身的懷疑
當我們說「以暴易暴產生的永遠都是更暴力」,這不是消極的保守主義,而是對革命倫理最深刻的追問。不是每一次拒絕暴力的行動都是奴性,也不是每一次革命都代表正義。
真正的革命者,或許不是舉起火炬的人,而是願意承認自己無法取代他者、也不該代替歷史行動的那個人。
革命若不能反省自己正當性的虛構基礎,便將墮入它所反對的那個深淵;倫理若無法擺脫暴力的誘惑,便永遠只能在廢墟上建構更大的牢籠。而我們,也就永遠無法區分「正義的暴力」與「暴政的誕生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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