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斯賓諾莎到中國:宗教自由與社會空間的消亡史
從斯賓諾莎到中國:宗教自由與社會空間的消亡史
在斯賓諾莎的思想中,宗教與理性並非天然對立,而是處於不同的認知層次與社會功能中。宗教,作為人對自然無知所產生的想像與情感建構,在斯賓諾莎眼中,是一種可以被哲學調和與治理的力量;而非理性的產物,並不必然導致不自由,只要它不主張政治主權與真理壟斷,就可以被納入自由國度之中。宗教的去神聖化,正是宗教自由的條件。它不是破壞信仰,而是讓信仰不再是命令;不是廢除宗教,而是讓宗教失去控制公共空間的正當性。這是近代宗教自由的哲學基礎,也是斯賓諾莎真正革命性的貢獻。
然而,這樣的自由觀,建立於一種假設之上:個體理性與集體討論是政治與社會秩序的基本動力。因此,思想自由、言論自由、結社自由不是附帶的權利,而是制度生成的根本條件。也唯有在這樣的結構中,宗教才可能從神權的絕對話語中退出,轉化為倫理象徵、文化身份或存在意義的補償機制,與藝術、哲學或社群生活並列存在。而這,也正是公民社會得以發展的土壤:宗教不再是支配國家的主體,也不再是政權的附庸,而是人的自我理解之一種形式。
然而,中國的政治現實卻朝著完全相反的方向演變。在當代中國,無論是宗教、文化、學術還是社會組織,都無法不被納入國家治理的邏輯之中。其根源不在於宗教的危險性,而在於政權無法容忍任何擁有自我生成邏輯的社會機制。一切非國家授權的集體行動與關係建構,都被視為潛在的「非正統」力量,因此需要被整合、登記、改造,最終消解。這不單是控制宗教,而是控制「社會」本身的生成機制。
宗教在此處的角色,不再是理性治理的對立面,而成為統治合法性競爭的威脅對象。中共不能允許一種信仰擁有超越國家意志的規範性、不可質疑的象徵秩序與平行的忠誠體系。於是,宗教自由從未真正出現在中國的政治詞典中,它所面對的不是理性的馴服,而是政治的整編。中國對宗教的打壓,不是為了建構自由秩序,而是為了消滅任何可能阻礙統一敘事的權威碎片。
若我們從斯賓諾莎出發所構想的社會空間——一個容納理性與信仰、差異與討論的領域——來看今日中國的局勢,那將是一幅漸漸消亡的地圖。這張地圖上的每一條路徑都被重新命名、每一個聚集地都被拆解或「再教育」。宗教在此處的命運,不是神性被理性解構,而是靈魂被國家征服;信仰不是轉化為倫理想像,而是被改寫為忠誠的工具。
這正是現代極權的弔詭之處:它並不反對宗教作為一種文化形式存在,但它反對宗教作為一種自主話語系統、一種能夠產生「別的秩序」的能量。它接受教堂的建築美學與節日氣氛,但拒絕聖經中那不受控制的預言者與律法的超越性。它模仿宗教的儀式性,卻禁止其指向任何「高於」政權的象徵原則。在這樣的語境中,「宗教自由」這個詞早已變質,它不再是社會多元的一個面向,而是國家容許的、一種經過審查的形式主義存在。
斯賓諾莎所屬的思想傳統曾經預設:只要我們足夠理性,宗教就能回歸社會的非主權位置;只要社會足夠開放,宗教就會成為倫理實踐的一種補充。但在中國,我們面對的是另一個徹底變質的情境:不僅宗教自由不被允許,整個社會的自由生成邏輯都被徹底剷除。我們不能說中國「沒有宗教自由」,更準確地說,它已經沒有了讓宗教自由存在的社會空間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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