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自由與共和之間:洛克與盧梭的政治後裔
在自由與共和之間:洛克與盧梭的政治後裔
當代民主的軀殼之中,流動著兩條隱秘而糾纏的思想血脈:一條源自洛克,以個體權利、財產保障與有限政府為基礎,鑄造了自由主義的核心;另一條出自盧梭,以人民主權、公共意志與公民美德為藍圖,召喚出共和主義的召喚。在表面上,這兩種傳統似乎構成了當代政治的左右光譜,但事實上,它們的後裔並非只是政黨理念的差異,而是對政治本質、個體地位與共同生活可能性的兩種根本分歧。
本文意圖從洛克與盧梭的思想出發,不是對比其學說成敗,而是追問:當「自由」與「共和」在制度中共存,它們是互補、衝突,還是彼此中和後的幻象?而我們今日所呼喚的民主,究竟更靠近哪一種遺緒?又或,是否早已與兩者都漸行漸遠?
一、自由的祕密:洛克與自我主權的倫理
洛克政治哲學的核心,是對個體權利的尊重。這種自由並非積極地追求德性的實現,而是消極地阻止權力的逾越。它將人視為在自然狀態下已具備理性與道德判斷能力的個體,政府的功能只是透過契約制度保障這些本有的權利不被侵犯。自由因此不是政治的結果,而是權力之前的存在狀態。
洛克式自由的政治後裔,在現代以「自由主義」之名延續下來。從古典自由主義(如密爾)到當代自由至上主義(如諾齊克),這條路線都強調法律的角色是最低限度的干預,社會應允許多樣性的繁衍、選擇的自由,以及財產權的神聖。
然而,這樣的自由注定隱含一種去社群化的政治想像:個體被視為已完成的主體,契約只是工具,國家則成為被動的守門人。在這樣的世界裡,共同體的倫理僅止於避免傷害他人,而不必涉入對公共善的實質討論。自由的光芒因此也投下了一道影子——孤立、冷漠、不可動搖的主體幻象。
在當代,這種思維體現在市場至上、政府縮小、以程序保障取代公共價值的法治主義當中。它保障了某種個人主權,但也使我們無法討論「共同的責任」或「作為公民的德性」。自由成為一個被擱置於社會之外的神聖自留地,而政治則被壓縮為管理與仲裁。
二、共和的誘惑:盧梭與公意的悖論
與洛克相對的,是盧梭的共和構想。他不相信人天生具備政治理性,而主張只有透過共同體的參與與塑造,個體才能真正獲得自由。人不是在自然中自由的,而是在法之中,在共同的意志中成為自由的。
這種自由是一種「被生成」的自由,需要教育、社會化與制度的引導。盧梭的共和不只是法律制度,而是對人的倫理召喚。它要求公民超越個人利益,服從公意、認同整體,在「作為一個人民」的過程中成為真正的個體。
這種思想在近現代以共和主義或公民共和主義的形式延續,由阿倫特到桑戴爾(Sandel),都強調公民參與、公共空間、政治實踐與倫理關係的重要性。它質疑自由主義將自由限縮為選擇與財產的狹隘定義,主張政治不只是限制權力,更是積極建構公共世界。
但盧梭式共和的悖論在於:公意如何產生?它是否可能偏離、僭越、排除?當公意被具體化、被掌控,它往往會轉向對少數的暴政。歷史上以人民名義行使的壓迫,便是這一思想的惡性後代。共和主義若無法內含對差異的尊重與對異議的包容,它便容易墮落為道德潔癖式的威權。
今日,我們在某些政策論述與民粹風潮中,仍能看到這種公意的幽靈:一種「真正人民」的想像將異見排除在外,一種將自由定義為「認同正義目標」的語言使分歧被視為背叛。共和的倫理感與整體想像,若失去批判與節制,便將重演「強迫自由」的悖論。
三、裂縫中的現代民主:失語的政治主體
洛克與盧梭的思想遺緒雖然迥異,卻共同遺落了一件事:真正的政治主體並不是他們所描繪的那種「準備好締約」的個體。自由主義假定主體早已完成,共和主義則預設主體必須同質與整合。但真正的現代個體,是差異的,是未完成的,是多重認同的,是懷疑與批判的存在。
在洛克的語法中,沒有空間理解移民、難民、非典型勞動者的自由;在盧梭的語法中,沒有空間包容非主流價值的倫理生活。兩者都在其制度美學中排除了「不符常態的公民」,將他們邊緣化為政治的幽靈。
今日的民主若仍在兩者之間擺盪,就無法處理我們這個時代的真正張力:個體如何在差異中共存?自由如何在倫理上得以延伸?公共如何在不消解私人中被實現?
我們需要的不只是自由與共和的調和,更是一種新的政治哲學:能夠接受主體的不穩定、能理解關係的生成性、能允許公共空間的不確定性。唯有如此,民主才不是過去遺緒的拼貼,而是未來倫理的實驗場。
結語:繼承者或繼承失敗者?
在自由與共和之間,我們不應急於選邊。洛克與盧梭的後裔,不是政黨的名字,而是政治的兩種呼吸方式:一種向內凝視個體的邊界與選擇,另一種向外張望共同體的形狀與倫理。而今日的我們,既非忠誠的繼承者,也未必是背叛者,更可能是——在裂隙中找尋新語言的踟躕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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