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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7月 05, 2025

從面容到事件:列維納斯與巴迪歐倫理觀的對決

 

從面容到事件:列維納斯與巴迪歐倫理觀的對決

在當代倫理思想的光譜上,列維納斯與巴迪歐幾乎分處於最遙遠的兩端。前者以「他者的面容」為倫理的起點,將責任視為一種不可逃避的召喚;後者則以「真理事件」為核心,主張倫理是主體對事件的忠誠實踐。乍看之下,兩人似乎各自為政,一個側重神聖性與他者的不可侵犯性,另一個則關注創造、行動與歷史實踐。然而,若深入探究,這兩種倫理思想的對立其實揭示了當代哲學關於倫理基礎、主體性與暴力之間最深層的張力。

在這場「面容」與「事件」的倫理對決中,真正值得探問的也許不是誰對誰錯,而是:倫理究竟是來自一種對他者的應答,還是一種對真理的建構?倫理是先於行動的禁止,還是行動中所發生的創造?

一、倫理的時間性:先驗的呼喚 vs. 生成的實踐

列維納斯的倫理學建立在一種絕對的他者性上。他者的面容不是可感知的形象,而是來自無限的超越。它的出現不僅使我感到羞愧、內疚與責任,更使我在倫理上「先於自己」地被召喚。因此,倫理在這裡具有一種先驗性與非時間性的結構:倫理不是人類行動的結果,而是構成行動可能性的條件。

相比之下,巴迪歐的倫理學則徹底歷史化與實踐化。他拒絕一切先驗的倫理原則,主張倫理只能來自某種事件的突現,如革命、愛情、藝術創作或科學突破。主體不是在他者的召喚中誕生,而是在事件中被構成。倫理,不是回應某種超越性,而是對事件的忠誠持守與實踐持續

在這裡,我們看到的是兩種倫理時間性的對立:一種是超越歷史的絕對他者之時間,一種是從歷史事件中生成之真理實踐的時間。

二、主體的來源:被動的回應 vs. 主動的介入

在列維納斯的倫理學中,主體從來不是自由選擇的行動者,而是被面容召喚的承擔者。倫理責任不是可選擇的義務,而是無法拒絕的召喚。「我為他人而存在」,這句話不是美德的表述,而是對我存在的結構性定義。因此,主體的本質是被動的、回應性的,甚至帶有某種「屈服」的意味。

而在巴迪歐那裡,主體恰恰相反,是能動地選擇忠誠於事件的創造者。主體的誕生不是來自一種他者性的召喚,而是來自主動介入真理的抉擇。當事件發生時,主體選擇是否將其視為「事件」,並持續忠誠於其真理過程。這個忠誠不只是認知上的承認,更是實踐中的行動。因此,主體是歷史性與實踐性的,而非被動性與神聖性的。

從這個角度看,巴迪歐似乎恢復了古典哲學中「行動主體」的地位,而列維納斯則從根本上解構了主體的自由與自主,把倫理視為一種來自他者的侵犯與無限的命令

三、倫理與暴力:絕對禁止 vs. 必然風險

兩者在倫理與暴力的關係上,也表現出完全不同的立場。列維納斯將暴力定義為將他者「同一化」的過程,即將他者納入我所能掌控、理解、分類的框架中。這種對他者差異的抹消正是倫理的根本違反。因此,列維納斯倫理學是一種絕對的非暴力學說,它要求我們不僅不殺他者,甚至不詮釋他者,不試圖理解他者。因為所有的理解都是同一化,都是暴力。

巴迪歐則拒絕這種絕對的非暴力態度。他認為所有真正的倫理實踐都伴隨著風險與裂縫,甚至不可避免地觸及某種形式的暴力。例如革命為何不能是倫理的?如果它是在忠誠於一個「平等的事件」的過程中,那麼它雖然造成傷害,卻可能更接近真理。巴迪歐警惕那種將所有暴力劃歸「惡」的思維,因為那等於封閉了真理的生成可能性,並且掩蓋了現實中更結構性的暴力——如資本主義、不平等、種族歧視等。

這裡的爭議關鍵在於:是否允許以一個真理的名義去冒犯某些既有的倫理禁令?是否所有暴力都是倫理上的惡?或者,有沒有一種不可避免但有其正當性的暴力?

四、他者的地位:神聖不可侵犯 vs. 事件中的狀況元素

列維納斯的倫理哲學是以他者為中心的:**他者永遠不可被我消解,永遠先於我,是倫理的原初來源。**面容作為倫理的超越性,是不可化約、不可理解的,而我對他者的責任是不對等的、無限的。這種他者觀建立了一種幾近神聖的他者崇拜,其優點是建立了倫理的絕對底線,但其缺點則可能導致政治癱瘓,甚至對任何集體實踐的恐懼。

相反,巴迪歐從不將「他者」放在倫理的核心。他者只是「狀況」的一部分,是構成事件條件之一,但不是倫理行動的起點。只有當事件發生,真理程序開啟後,他者才可能被納入這個程序中。否則,他者只是被現狀定義的對象,沒有倫理特權。因此,在巴迪歐的語境下,沒有神聖的他者,只有對事件的介入與忠誠才可能構成倫理關係

這種去神聖化的倫理學雖然使倫理不再絕對、不可侵犯,但也讓倫理能夠與政治實踐緊密連結。它的風險是可能開啟對暴力與壓迫的正當化通道,但它的潛力在於:重新賦予主體在歷史中行動與創造的責任。

結語:倫理是一道裂縫,還是一條路徑?

在列維納斯與巴迪歐的倫理觀中,我們分別看到了兩種不同的哲學姿態。列維納斯用他者的面容提醒我們:倫理不是思辨的問題,而是羞愧與責任的問題,是我在他人面前的顫抖。而巴迪歐則用事件與忠誠告訴我們:倫理不是避免風險,而是承擔風險,是主體在歷史中鍛鍊真理的過程。

若說列維納斯的倫理是一道裂縫,是讓主體無法封閉自身、永遠向外暴露的缺口,那麼巴迪歐的倫理則是一條路徑,是主體通過忠誠實踐所開拓出的真理軌跡。前者讓我們不至於傲慢,後者讓我們不至於冷漠。

也許真正的倫理,正是在這兩者之間掙扎生成:一邊是不能背棄的他者,一邊是不能逃避的事件;一邊是無法理解的面容,一邊是尚未命名的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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