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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, 7月 14, 2025

制度與自由:一黨體制下的政治空間錯覺

 

制度與自由:一黨體制下的政治空間錯覺

在當代政治語境中,「制度」與「自由」這兩個詞彷彿已被神聖化,常被政府、學者、媒體援引為合法性與正當性的基礎。然而,當我們凝視那些自稱為「人民共和」、「民主社會」的政權時,卻會發現一種弔詭:制度仍在,自由卻不見了;選舉照舊,言論卻噤聲;有憲法,有法院,卻無法約制權力。這不只是語言的誤用,而是一種深刻的政治幻象在一黨體制下,自由成為制度的修辭,但不再是其實質。

本文將從休謨對政治自由的理解出發,批判性地探討當代一黨制度下的「制度自由論述」,揭示其內部的邏輯矛盾與語言遮蔽,並指出制度形式的存在不等於自由實質的保障。

一、休謨的自由觀:不在名稱,而在制衡

休謨並未提出一套完整的政治哲學體系,卻在其《政治論文集》中留下了一句至今仍具穿透力的洞見:

「自由不在政體的名稱,而在於能否抑制權力的野心。」

在這個判斷中,自由不是一種理念,而是一種結構性的關係——一種制度是否能讓不同權力互相牽制,使任何單一意志無法壟斷政治決定。

對休謨來說,自由並不源於「人民主權」的抽象理想,而是實際制度中是否存在批判空間、程序透明與責任追究的機制。當國家權力一旦不再受限制,即使其制度形式再美,其本質終將滑向專斷。

二、一黨制度下的制度幻覺

不少一黨制國家將「制度」視為其合法性的根基:憲法、人大、政協、法院、檢察院、黨的紀律部門……林林總總,宛如一個制度性國家機器。然而,這些制度往往並不具備獨立性與制衡功能,它們的存在,更像是一種制度的舞台化(theatricalization——它們被安排、表演,並無意於挑戰主體權力,反而以其存在掩蓋其空洞。

在這裡,自由並非被「否定」,而是被格式化:你可以言論自由,但不能違背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」;你可以參政議政,但候選人名單由黨預審;你可以審判案件,但不得動搖政權安全。這種語言的悖論,使得自由被折疊為制度的一部分,成為權力的附庸,而非其限制。

這不是對制度的濫用,而是制度作為語言修辭的濫用:自由的語言仍在,但自由的實踐已死。

三、制度如何背叛自由

第一層背叛是制度形式的僵化。一黨體制下的制度往往強調穩定壓倒一切,將權力的集中解釋為「高效」,將反對與批判標籤為「分裂」、「不團結」,進而削弱制度內部的自我更新能力。制度一旦不能反身、不能糾錯,就不再是自由的保障,而是強制的機制。

第二層背叛是公共性的消解。制度如果無法承認公民的多樣性、自治性與表達權,那它就不是自由的制度,而是一套控制差異的機器。當公共空間被規訓為「一致性空間」,自由只剩下與主流一致的權利——那其實不是自由,而是馴服。

第三層背叛是語言的矇騙。一黨制度常將自由定義為「發展的自由」、「穩定下的自由」、「不受外部干擾的自由」……這些表述將自由從個體的實踐與批判權中剝離,轉化為體制效率的修辭工具。在這種語言中,自由不是權利,而是國家成就的副產品。這不是自由的實踐,而是自由的美化屍體。

四、制度如何重建自由的可能性?

要從制度錯覺中解放自由,首先要正視一個基本前提:自由不會自然生長在任何制度之中,它需要制度性的不信任與相互牽制的結構作為養分。

這意味著:

  • 權力不能集中於單一政黨、個人或部門;
  • 所有制度機關必須具有相對自主性,能夠真正對權力提出挑戰;
  • 媒體、司法、學術與公民社會,必須具備不被政治收編的空間;
  • 法治必須高於任何人的意志,否則制度只是統治的語法。

這些不是制度的附加條件,而是其成為「自由制度」的必要條件。若這些條件不具備,即使有完備的機關圖、有繁多的政策指標,也不過是形式上的制度——一個看似完整卻毫無反身能力的巨型幻象

結語:自由,不是制度的附屬品

一黨體制下的自由往往成為制度自我宣傳的一部分,一如極權國家的選舉成為服從的儀式。休謨早就指出:沒有權力的制衡,就沒有自由的現實基礎。

當代我們需要的,不是更多「制度性語言」的包裝,而是對制度背後運作邏輯的深刻審視:它是否能承認異議、容忍失敗、修正錯誤?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那麼這樣的制度,不僅不是自由的保障,反而是自由的絞索。

制度不等於自由。
只有當制度願意對自身不信任,才有自由得以呼吸的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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