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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10月 06, 2007

談伯夷列傳中「怨」的問題

談伯夷列傳中「怨」的問題

史記一書為中國正史之始,由此開創了紀傳體史書的體裁,其在史學上的地位及價值固然是毋容置疑的,然而在文學上的貢獻,也能使「沒有史詩為遺憾的中國古代文壇依然令人覺得燦爛而可以自傲了」。[1]
作者司馬遷以撰寫史記為一生志業,早年便已周遊天下,到各地收集歷史資料了,[2]當然這一來是為了秉承父親司馬談的遺命,繼承史官之職,二來也是為了「紹明世,正易傳,繼春秋」,[3]而最後能「究天人之際,通古今之變,成一家之言」,[4]由此可知史記並非一部純粹敘述史實的書,是有其偉大的文化使命及作者本人的「言志」目的。因此要閱讀史記,便不能不先對司馬遷的際遇有所了解,這也是史記歷來毀譽之由來,推祟他的固然說「成一家之言」使「史料走向史學」,[5]但同時這也是令司馬遷不時破壞自訂的體例,在敘事中夾雜太多的議論,前者有孔子世家、項羽本紀,後者則有伯夷列傳為例,司馬遷雖然為此作了解釋,但若不是自知「破例」,又何需解釋。[6]
本文想就伯夷列傳的記載探討一個問題,即伯夷是否有怨?近代學者張京華曾說「〈伯夷列傳〉的傳主是伯夷和叔齊二人,但史迹只有一事,今排版多作一段。全篇共計788字,自「其傳曰」以下爲史迹「正文」,僅218字。「正文」前後全爲議論,計570字,超出「正文」一倍以上。全篇引用孔子之語四處,謠諺四處,賈誼之語一處,議論輾轉反復,而終之以疑問。後世「正史」之中,此類傳記文章實爲絕無僅有之作……」,[7]根據此說,伯夷列傳是議多於敘的,那是否有怨的問題便不能只從伯夷身上探得答案了。

一、伯夷是否有怨?

在談論此一問題之前,我們先要弄清楚一件事,即問題本身是否成立,我認為很多前輩學者在析論伯夷列傳時,都普遍忽略了一個基本前題,即伯夷其人、其事是否真正存在於過去的歷史上,此涉及伯夷列傳的史實價值,因此,當我們討論伯夷列傳時,不能忽視這一個最先前提,若這前提是否定的,那根據前提所作出的推論,就值得商榷了。
關於伯夷列傳的考證,其實早在宋朝王安石、葉適時便開始了,到明朝時,王直有伯夷十辯,王褘有考定伯夷傳,後來梁玉繩更綜攬各家之說,辨伯夷列傳所載俱非,有十不可信[8],而日人瀧川資言(即瀧川龜太郎)在〈史記會注考證〉中,引用梁玉繩之說,而沒有置評,可見他亦默取了梁氏之說。
由前人的考證中,可知伯夷列傳的史實價值是大有問題的,我們若站在如此不穩固的基礎上,來討論伯夷是否有怨,豈不是緣木求魚?從另一方面來說,就算伯夷是真有其人、其事,我們也無法,亦不能從司馬遷的伯夷列傳中來論斷伯夷是否有怨,因為一來傳中有關伯夷的記載實在太簡短,二來此傳大致上只著重主觀的議論,而忽略客觀的敘事,所以實不算是一篇記載歷史的文章,只能算是一篇議論文。
伯夷列傳雖然號稱為傳,但全文中議論部分多,而敘事部分自「其傳曰」起,僅得百餘字,以這麼少的字句和資料,能足夠為一個人立傳嗎?而且其書法格式,亦有別於正格的列傳,凡列傳起首例為「某人者,某地人也」,但伯夷列傳一開首,卻先發出「夫學者載籍極博,猶考信於六藝」一大段議論,所以無論就內容式格式來說,我們都不能以傳來看這篇文章。我們甚至可以說,司馬遷本人亦不是以歷史精神來寫這一篇文章,以「其傳曰」三個字來說,司馬遷很巧妙的用這三個字來作敘事部分的開頭,顯然是想逃脫對該段敘事部分所應負的責任,等於告訴讀者,凡該敘事中有所錯誤或與事實不符的,都與他無關,只錯在那些「傳」吧了。[9]
連寫此傳的司馬遷也沒有明確的肯定伯夷事跡的嚴格可靠性,而我們卻集中注意力來論伯夷是否有怨,豈不是很可笑嗎?那我們會問,既然有關伯夷事跡的資料是這麼缺乏和不可靠,司馬遷為何還要寫伯夷列傳呢?
司馬遷不但為伯夷立傳,並且置於列傳之首,當然是有其目的,前已說過,司馬遷寫此傳實非僅傳伯夷,他是想藉伯夷的事跡與遭遇來明志操和抒發自己悲憤的情懷,「末世爭利,維彼奔義,讓國餓死,天下稱之。作伯夷列傳第一。」[10]這是司馬遷寫伯夷列傳的第一個目的,他鑑於「春秋之中,弒君三十六,亡國五十二,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」,而「察其所以,皆失其本已」[11],因此他提倡以「禮義防於利」[12],所以伯夷事跡雖近於傳聞,不大可靠,他也要為伯夷立傳,來讚揚他的「奔義」,以明志操。另外,他的第二個目的,其實應該算是動機,就是抒發自己悲憤的情懷,據李長之先生的推測,伯夷列傳應是作於司馬遷受刑之後,[13]而且傳中所表露的意念情緒,亦與報任少卿書及自序甚為相似,所以說伯夷列傳與其說是為伯夷立傳,無寧說是司馬遷在為自己叫屈了。同時也有些學者說伯夷列傳實是列傳的總序,此說亦非無所據,「巖穴之士,趣舍有時若此類,名堙滅而不稱。悲夫!閭巷之人,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雲之士,惡能施于後世哉?」[14]此段豈非是說明了寫列傳的動機與目的嗎!
綜合以上的理由,伯夷列傳無論是司馬遷為了明志操,或是抒發自己悲憤的情懷,或甚至只是一篇列傳的弁言,而其不是真正要為伯夷立傳的意向則甚為明顯了,所以從此篇列傳中,我們實無從得知伯夷是否有怨,就算我們要論這篇文章是否有表露怨意,也只能問司馬遷是否有怨。

二、司馬遷是否有怨?

伯夷列傳中所表露的意念情緒,既然與自序及報任少卿書甚為相近,那談論司馬遷是否有怨時,實不能忽略這兩篇文章,我們就先從自序及報書中探討,然後再回到伯夷列傳吧。

「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,幽於縲紲。乃喟然而歎曰:是余之罪也夫,是余之罪也夫!身毀不用矣。」太史公自序。
「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,故述往事,思來者。」太史公自序。

由此觀之,司馬遷能無怨嗎?「是余之罪也夫!」這等於是他的叫冤及抗議,很明顯他是有怨,他怨在上者對他的冤枉及判罪,因此他「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」,故而要寫史記來發洩自己的冤屈和悲憤。

「顧自以為身殘處穢,動而見尤,欲益反損,是以抑鬱而無誰語。諺曰:誰為為之?孰令聽之?」報任少卿書。
「拳拳之忠,終不能自列。因為誣上,卒從吏議。家貧,財賂不足以自贖,交遊莫救,左右親近不為壹言。……李陵既生降,隤其家聲,僕又茸以蠶室,重為天下觀笑。悲夫!悲夫!事未為一二為俗人言也。」報任少卿書
「要之,死日然後是非迺定。」報任少卿書

在報任少卿書中,一開首他便將自己關起來了,他怨嘆自己已無知己,甚至無朋友,「是以抑鬱而無誰語」,他多孤獨,他以為天下人已將他背棄了,他能無怨嗎?另外,他懷著「拳拳之忠」,卻「卒從吏議」,而且因「家貧,財賂不足以自贖」,而「交遊莫救,左右親近不為壹言」,最後終遭了腐刑,司馬遷不能無怨,他怨平日所交的朋友,甚至怨當時社會上的人,「悲夫!悲夫!事未易一二為俗人言也」,他所受的打擊實在太大了,悲傷也到了極點,他更怨天下人不明是非,所以他說「要死之日,然後是非迺定」,他所祈望的,除了史記外,便是死後,自己的冤屈能得到平反。
其實司馬遷自遭李陵禍後,便已心懷悲怨之情,所以在寫伯夷列傳時,亦不其然表露出一種疑惑與怨憤。

「若至近世,操行不軌,專犯忌諱,而終身逸樂,富厚累世不絕,或擇地而蹈之,時然後出言,行不由徑,非公正不發憤,而遇禍災者,不可勝數也。余甚惑焉!儻所謂『天道』,是邪非邪?」伯夷列傳

很明顯這裏所指的「操行不軌,專犯忌諱」的人,是司馬遷暗罵在李陵一事,那些「全軀保妻子之臣」[15]面「擇地而蹈之時然出言,行不中徑,非公正不發憤」的人,當然是暗喻自己,但前者「終身逸樂,富厚累世不絕」,而自己卻反遭了腐刑,他能不怨嗎?他甚至對「天道」也產生疑惑了,他要問「天道」真的是「常與善人」嗎?我們要清楚這問題是司馬遷提出的,他若是無所怨,也不會向天追究責任了。
另外,關於伯夷所歌的那首「採薇歌」,根據梁玉繩的十不可信中,第九不可信曾說:「史公偶得一詩,而漫屬之夷齊,毋乃類是,其不可信九已。」[16]其實關於這首「採薇歌」,經後人的考據,也多說不可能是出於伯夷之口,只可能是伯夷以後的人偽作,那麼司馬遷將它附於伯夷列傳中,與其說是他的大意,無寧說是他別有成見了,因為他自己有怨,所以他不能不懷疑伯夷無怨,而他惟一能證明伯夷並非無怨的,就只有這首「採薇歌」。所以伯夷列傳中的怨,不在於伯夷,而實在於執筆者的司馬遷。

[1] 李長之〈司馬遷的人格與風格〉,頁2,漢京文化事業出版。
[2] 史記太史公自序載「二十而南遊江﹑淮,上會稽,探禹穴,窺九疑,浮於沅﹑湘;北涉汶﹑泗,講業齊﹑魯之都,觀孔子之遺風,鄉射鄒﹑嶧;巵困鄱﹑薛﹑彭城,過梁﹑楚以歸。」
[3] 史記太史公自序。
[4] 司馬遷〈報任少卿書〉,見漢書,卷26。
[5] 徐復觀著〈論史記〉,原載大陸雜誌,卷55,第5期,頁11
[6] 有關史記的夾敘夾議特色,可參看張京華的〈子家司馬遷與史家司馬遷〉一文,
網址http://www.confucius2000.com/poetry/zjsmqysjsmq.htm
[7] 同註6
[8] 瀧川會注本史記,伯夷列傳。
[9] 據王叔岷先生的斠證,「其傳曰」所指的「傳」,應該是莊子讓王篇、呂氏春秋、韓詩外傳及其他的一些雜記。
[10] 瀧川會注本史記,太史公自序。
[11] 同註10
[12] 瀧川會注本史記,平準書。關於註11中所說的「皆失其本已」的「本」是指甚麼,及司馬遷對義與利所持的態度,可參看阮芝生先生的一篇文章──試論司馬遷所說的「通古今之變」,原載於沈剛伯先生八秩榮慶論文集(一九七六年十二月)。
[13] 李長之先生著〈司馬遷的人格與風格〉,頁188。漢京文化事業出版。
[14] 同註8
[15]司馬遷〈報任少卿書〉,見漢書,卷26。
[16] 同註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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