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想與幻想之辨:對齊澤克意識形態理論的幾點評論
理想與幻想之辨:對齊澤克意識形態理論的幾點評論
齊澤克的魅力在於,他把拉岡的精神分析與黑格爾的否定性揉進日常生活的細節:我們明知廣告浮誇仍買單;明知政治修辭空洞仍履行儀式;明知社會安排不完美仍照做——於是他斷言:「人們知道,但仍然這樣做。」這句話之所以有說服力,因為它敏銳地描到一種熟悉的尷尬:行動與信念不對位。然而,此處也埋下了他的理論滑坡:把人之行動的動力普遍歸因為「幻想結構」與「享樂邏輯」,進而把一切可持續的理想降格為被幻想支撐的幻象。這一步,既是洞見,也是混淆。
首先,齊澤克的分析具有揭蔽效力。把意識形態理解為「活在我們行動裡的東西」,確實比把它僅僅當作錯誤觀念更深刻。人不只是被誤導;人也在享受——仇恨、優越、歸屬、儀式感等等——而這些享受讓制度穩固。這種說法提醒我們:純靠說理,常常動不了行為的筋骨。然而,當這個視角被推到極致,問題就來了:若所有價值選擇都被「結構」先行形塑,那麼「選擇」與「責任」還剩下什麼?在解釋上,這會退化為一種不可證偽的總詮釋——任何自稱出於自知與責任的抉擇,都可以被回收為「你只是未自覺地受了幻想支撐」。理論因此免於被經驗反駁,但也失去與經驗交鋒的風險與份量。
更關鍵的是「理想/幻想」的概念邊界。把理想一律視為以幻想為基底,固然可以說明理想為何持續召喚人,但代價是模糊了兩者在倫理上的本質差異。理想之所以可成為人生導向,不是因為它迷人,而是因為它可被自知校準、可被現實條件檢驗、可被代價約束;幻想之所以不宜指導人生,正因它不設實際——它不面對條件,不承擔代價,不允許失敗的訊息改變自身。把兩者混為一談,表面上看是深刻:理想總有缺口,所以理想=幻想;實則是偷換:有缺口的目標≠不可能的投射。理想可以遠,但必須可行;幻想可以美,但正因不必負責而危險。
從自由與責任的角度看,齊澤克的普遍化「幻想結構」還有一個道德後果:它為「明知故犯」提供了理論緩衝。當我們說「知道消費主義傷環境卻照買」時,確有一部分是結構性的慣性與社會性回饋在起作用;但把此一張力統攝為「必要的幻想支撐」,就容易把清醒的價值抉擇與軟弱的自我放過混在一起。存在主義式的嚴厲提醒在此有它的價值:自由不是情緒而是承擔;不作為也是選擇;藉口越圓,責任越空。如果每一次價值失效都能被「幻想不可或缺」吸納,我們就少了一個要求自己一致化的理由。
當然,簡單地把齊澤克貶為「活在自身的悲觀幻想中」也不公平。他對「享樂」維度的敏感,確實戳破了許多「假理想」:那些不肯面對代價、不願接受約束、靠敵意動員激情的政治召喚,常常是幻想化的理想——形象飽滿、內容空洞。他的價值在此:教我們對自己最自鳴得意的道德姿態保持警惕,問一句:你的熱情,究竟服務了什麼享樂?然而,批判的鋒利不等於形上學的正確。當批判走向形上學的斷語——「理想本為幻想的外衣」——它就從一把手術刀變成了溶劑:一切都能被化掉,也就難以保留行動的實心。
如果要給出一個更能保留行動者尊嚴、又不天真於自我敘事的框架,或許可以這樣說:人的行為同時受三股力量牽引——環境與制度的約束、個人的理想與價值、以及情感與享樂的慣性。齊澤克讓我們看到第三股力量如何在第一、第二股之間穿梭,這很重要;但行動者仍然可以在自知之後,調整第二股對第一、第三股的權重。區分理想與幻想的實用意義就在於此:當一個目標能被約束、被檢驗、被失敗修正,且行動者願意為之付出可計的代價,它就不再是幻想;當一個目標拒絕條件、拒絕代價、拒絕修正,它就仍是幻想——無論它多麼動人。這個區分並不抹煞享樂的作用,只是拒絕讓享樂取得概念上的主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