韋政通〈論中國文化十大特徵〉讀後
韋政通〈論中國文化十大特徵〉
讀書報告
在〈中國文化概論〉的第二章中,韋政通先生提出了中國文化十大特徵的看法。究竟甚麼是「文化特徵」?韋先生說「講中國文化的特徵,主要是為了使讀者,從文化現象,對中國文化精神的各種特點,有一概括性的認識。」對這句話可以有兩種不同的詮釋,第一,所謂「文化特徵」就是從「文化現象」歸納出來的「文化精神的各種特點」,第二,「中國文化精神」具有各種特點,可以從「文化現象」中找到證明。兩者的不同,關鍵在於「文化精神」與「文化現象」孰先孰後的問題。不少學者都會偏向於從文化精神出發,利用傳統經典所弘揚的理想,或知識份子所闡發的精神來解釋所謂「中國的文化特徵」,然後在歷史中找尋以資佐證的文化現象,這樣善意的理解所呈現的文化形象通常都是充滿光輝的。不過也總有些人反其道而行,不從大傳統著眼,專從現實中國民的行為發掘出令人難堪的文化現象,再與西方文化作對比,突顯出我們的不「文明」,他們可能是出於自我民族的優越感,也有可能是對中國傳統文化「愛之深,責之切」,前者有史密斯(A.H.Smith)的〈中國人的特性〉(Chinese Characteristics),後者則有柏楊的〈醜陋的中國人〉,他們對中國文化幽闇面無情的揭示,其實更值得我們反省。
梁漱溟先生曾說過中國文化有其理想面,也有其現實面,但理想與現實往往不能配合,是一個「不落實底文化」。雖然韋先生對中國文化也有批評,但大體上都是從理想面來說,以下就其中兩項作一些感想。
一、崇尚和平
把崇尚和平作為中國文化的一個特徵,韋先生自己就覺得難以服人,不要說過往二千多年的歷史充斥著大大小小的戰爭,就是近一百年,無論是出於防衛,還是革命,總不能說是在和平中渡過,當然崇尚和平的民族也可能因為被侵略而得不到和平,但抗戰勝利後多年的文化大革命又怎樣解釋?總不能又當是歷史中的一個特例而不論。
把崇尚和平作為中國文化特徵的不止韋先生一人,唐君毅先生在〈與青年談中國文化〉一文中,也盛讚中國人之重和平精神,他列舉儒家、道家及墨家之說來證明中國政治主張「以王道易霸道」,而且相比於西方,中國沒有狹隘的國家思想和排他性極強的宗教精神,所以我們沒有發生過大規模的民族戰爭或宗教戰爭,就這方面來說,唐先生的看法是對的,錢穆先生也早就說過傳統中國是以文化來界定國家的邊界,而非種族,所以中國的版圖是隨著文化的廣披而非戰爭來擴大的。唐先生又指出「中國歷代固均有北方夷狄之患,不能不有拓邊防患之事。」這點與韋先生的看法很相似,他強調「在中國與異族的戰爭中,我方極少主動發動戰爭,多半是因異族入寇,才起而抗戰。」唐先生甚至說「中國人之太愛和平,使其易受外敵侵入。然而此愛和平之精神,終是一極可貴之文化精神。而且中國人由酷愛和平,因而極能反抗侵略。故四千年來中國人對於一切侵入之外敵,亦無不能加以同化,或終將其打退。能愛和平而念念在天下一家四海清平,又能保衛和平以反侵略,這真是中國文化中之最偉大的愛和平之精神。」
很多新儒家學者都認同中國有重和平的精神,看法大致與以上相似。但這真是一種重和平的精神嗎?我想就此提出一些疑問,第一,就算證明西方文化較重戰爭,也不能因此說中國文化就重和平,這不合邏輯,我們不能簡單地將中西文化二分化。我們確沒有因種族或宗教原因而發動戰爭,但通過文化的同化來擴展版圖,難道不也是一種侵略?這只是手法的問題,我們今日不是也常常譴責西方以文化來對其他地區進行侵略嗎?
第二,當中國與外族發生戰爭時,都會被說成是出於防衛,既然是防衛就必定是有限度的戰爭,但縱觀歷史,我們因戰爭而動員的人力物力是非常龐大的,而且戰爭的勝利也會為民族帶來極大的優越感,今日中國人仍自稱作漢人或唐人,與漢武帝和唐太宗顯赫一時的武功不無關係。除此之外,中國人的防衛戰有時也是十分徹底的,照唐先生的說法,由於我們「酷愛和平,因而極能後抗侵略」,甚至「不能不有拓邊防患之事」,何謂「拓邊防患」?我不禁就聯想到以色列佔領戈蘭高地一事,兩者的做法十分相似。當年漢武帝為防匈奴之禍,將匈奴斷為南北,然後驅逐北匈奴往西走,造成西方歷史上第一次的黃禍,這樣做是愛和平的表現嗎?有些學者早就說秦所修建的萬里長城不是用作防衛,而是作為攻擊外族的補給線,史書上常常強調遊牧民族的攻擊性,以突顯出農耕民族的愛和平,其實這只是資源爭奪的問題,農耕民族倘不尚武,豈能長期霸佔土地。
第三,在中國文化的大傳統中,由皇帝到知識份子都強調寬容與和平,孔子曾說「君子之交和而不同,小人之交同而不和」,「和而不同」的精神被視為中國人重和平的最佳證明。但只要我們仔細觀察歷史上一般國民的行為,這說法便值得商榷,史密斯在〈中國人的特性〉一書中,便探討了中國人好爭鬥的性格,他說:「產生糾紛的因素與人們各自的目的和利益一樣,多得難以數清。金錢、食物、衣服、往日的口角以及雞零狗碎的小事,都會引發糾纏不清的爭吵。」我們或者可以說孔子說的是君子,而大多國民都只算是小人,但文化特徵難道只計少數的君子,而忽略大多數的小人嗎?韋先生認為佛教的影響也能有效地培養了和平精神,因為「佛教戒殺生,慈悲為懷,在崇尚和平這一點上,較之中國正統文化,有過之而無不及。」儲安平在《英人、法人、中國人》一書中曾引用幾句諺語來顯示英國人與中國人的分別──英人這樣說:「一個英國人:一個呆子,兩個英國人:一場足球,三個英國人:一個不列顛帝國。」而中國的諺語則是:「一個和尚挑水吃,兩個和尚抬水吃,三個和尚沒水吃。」中國的和尚並不如印度高僧般那麼寬容,越多的中國人,產生的爭鬥越大,這就是現實與理想的差距。其實我們亦可用以上的諺語聊作安慰,起碼中國人沒有發展成帝國,即證明我們沒有侵略的本性,最多也只是好內鬥而已,文化大革命就是一個最佳的註腳。
二、重德精神
韋先生認為重德精神是「最根本,最有籠罩性的一個特徵。」他將之對比於西方文化重智的精神。首先韋先生借用康德的術語,認為中國的道德原理是先驗的,其實某程度上他也借用了康德對道德的看法,康德認為道德是一種「無上命令」,是先驗存在的,一般學者將此觀點定義為義務倫理,也有人將之看作倫理本體論,牟宗三先生就曾將之與儒學作比較,強調道德是先於認知,高於知識,是不學而得的。那我們憑藉甚麼作道德判斷,韋先生將之訴諸直覺,即訴諸本心,良知就是人的本心,只要正心誠意,我們就能憑良知作道德判斷。
韋先生說重德的「重」字是側重,重視的意思,但他又說「中國傳統講道德,不像西方人講道德只限制在人生的範圍內,而是瀰漫在文化的一切領域。」所以我認為其實所謂重德的意思,應該理解為以道德價值作為判斷、衡量一切事物的標準,舉凡政治、教育、經濟、科學、法律,以及一切與人有關的活動都會放在道德的天平上,西方學者稱此為「泛德主義」。
宋儒有所謂「存天理,去人欲」,可以說是泛德的極致,將本能與道德對立起來,強調道德價值的超然性,使之非人化,甚至變成中國人心靈的桎梏,最後由魯迅的狂人呼喊出「吃人」兩字。中國文化為甚麼會走上「泛德主義」呢?我們可以由先秦儒學說起,孔子並不否定人的本能欲望,告子曾說「食色性也」,這是先秦儒家所認同的,但我們也需要對人的本性加以節制,「發乎情止乎禮」是對君子的道德要求,對人的情感流露是肯定,但必需「發而皆中節」。到孟荀時,對人性的看法有兩種趨向,一是性善,一是性惡,所謂善惡其實都只是針對後天的發展而言,荀子較現實,由於資源的爭奪,人會易趨於惡,所以強調隆禮,以外在的禮來約束人性,此看法最後演變出法家的思想;而孟子則較理想,他認為人有善端,只要加以發揚便能制惡,禮只是輔助,根源在於內心,所以便在「修身」上下功夫,孟子之學最後為宋儒加以發揚,於是中國知識份子便一生在「正心誠意」上努力,疏於完善外在的法律制度,一切問題皆以道德來解決,難怪黃仁宇先生在「萬曆十五年」一書中也說中國人是以道德代替法律,可惜的是我們只是講「道德」,骨子裏卻是各為其私,整個文化所呈現的就是不實和虛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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