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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, 10月 14, 2007

胡眉的名字──文本意義的消解(原版)

讀袁兆昌「胡眉的名字」不是一個閱讀經歷,而是一個遊戲過程。
我花了一個月讀完「戰爭與和平」,再花一個月完結了「約翰‧克里斯多夫」,而將「胡眉的名字」整篇仔細看了一次只用了20分鐘,但我知道我是永遠不能讀完它的,因為作者根本沒有讓它開始,也沒有讓它結束,這是羅蘭巴特所說的「可寫的文本」,邀請讀者參與創作,只要「讀者沒死」,文本就不會有完結的時候。
佛斯特借用了謝活利的話給小說下了一個簡單的定義:「小說是用散文寫成的某種長度的虛構故事」,佛斯特補充「某種長度」應為「不少於五萬字」,依此「胡眉的名字」肯定不屬於佛斯特所說的小說,除了它的內容只有三千多字外,更重要的是它沒有故事,沒有情節,只有敍事,敍事的方式也與傳統不同,不是線性的,而是片段的、隨機的、拼貼的,或者有人會將它歸類成「後現代小說」、「後設小說」,又或稱「元小說」,不論怎樣稱呼,其中的共同特性就是「反小說」。「反小說」是透過「說小說的小說」的形式進行,目的是要拆解傳統小說的偽裝,顯露出小說的虛構性、不及物性,還原為一個純敍事的話語,一個能指的遊戲。
傳統小說重視的是故事情節、主題意義、人物的角色化及敍述的邏輯性,敍事話語只作為工具服務於這些要素,後現代小說則與此相反,追求敍事話語的自主性,放棄故事情節,抹去主題意義,人物能指化,敍述碎片化、迷宮化。「胡眉的名字」在敍事方式上確近似後現代小說,但在主題意義上卻非平面化,作者運用了豐富的象徵和意象,給與文本明確的中心意義。以下就敍事特色及文本意義略加分析。

敍事特色
傳統的敍事必帶有時間的烙印,故事通過敍事才能存在,對一些事件作時間及邏輯的排列構成敍事話語,但「胡眉的名字」卻是無序的,沒有明確的時間性,也沒有邏輯性,副標題是「這就是我要到的地方,也是我要離開的地方」,共18個字,每個字對應一個數字:524214353 531343423,字與數字之間的對應沒有明顯的規律,但文本卻依這些數字分成18節來排列,這簡直是一個玩笑,作者更在小說中說自己也不清楚這些排列孰先孰後,凡此種種都符合了後現代小說的特性:遊戲、偶然、無序、拼貼、不確定性,這些特性也說明了敍事話語沒有承擔講故事的任務,所以不需顧及時間及邏輯,這純粹是能指的排列,不涉及所指(故事)。
作者在文本中說及小說自身,這便是所謂「說小說的小說」,目的在提醒讀者文本的虛構性,不指涉現實,除了上一段指出作者現身說文本排列的偶然性外,還有一段是這樣的:「這突如其來的情節,彷彿在現實以外,有一個說故事的人胸口也一熱,咳了兩聲才生硬的說下去。這麼一來,說故事的人不得不將剛才打住的句子重複一遍」,這令讀者不致太投入文本的虛構世界,而回到敍事話語的能指世界。能指與所指的二元對立是索緒爾語言學的核心理論,但能指與所指的任意性原則卻成為德里達摧毀了這種對立的武器,後現代小說其一特性就是反對二元對立,反對本質主義,大多數讀者都認為小說指涉一個現實世界,所以會在文本以外尋求意義,後現代小說則顯示出文本與現實的關係也是任意的,文本的能指世界是自足的,只有透過這自足的世界,讀者才能獲得
閱讀的愉悅。
「胡眉的名字」敍事層次非常複雜,用趙毅衡的分層,可以分為主敍述層和超敍述層,胡眉所講的故事是主敍述層,作者所講的胡眉的故事是超敍述層。主敍述層的敍述者是柰權,受述者是胡眉;超敍述層的敍述者是作者,受述者也是胡眉,這便出現胡眉的胡眉及小說中的胡眉,更有趣的是超敍述層有時會跨到主敍述層內,因為受述者都是胡眉,而且文本的排列無序,人稱代詞又不停轉換,有時分不清是胡眉在講胡眉的故事,還是作者越過胡眉在講胡眉的故事,這亦造成作者與柰權的身份有時會出現錯亂,譬如胡眉的故事中,是柰權「發現了自己身體的秘密」,「並狠狠抓住它」,但最後是作者「再不敢握住我的秘密去想念她」,或許這種錯亂是刻意造成的,當胡眉成為作者的小說人物時,作者也同時是胡眉的故事人物,作者塑造胡眉,而胡眉也塑造作者,這也是後現代小說的特色,消解中心主義,作者介入小說,與小說人物相處,並被小說人物敍述,形成一個互動及循環。

文本意義
後現代小說本來是「非深度化」,不會暗寓文本以外的意義,但文本也往往會超出作者的意圖,顯示出本身的語言力量。若執著於文本的「非深度化」,豈非也是一種本質的追求?
首先「胡眉的名字」令我想起了艾柯的名著「玫瑰的名字」,玫瑰表現美麗,象徵人們心中對真理的追求,於是大家都會奉玫瑰之名去行事,包括小說中殺人的修士,那胡眉又象徵甚麼?是否也是一種追求?副標題不能給與答案,只會引起一種懸念,「這就是我要到的地方,也是我要離開的地方」,這究竟是甚麼地方?答案在柰權的秘密,也是作者的秘密,「柰權早在小學三年級,已發現了自己身體的秘密。那天起床,還以為被裡有甚麼東西,狠狠的抓住它,同時怪叫了一下。原來那部份是屬於自己的。他發現了自己情感的來源。他懂得如何去愛一個人。」這是性壓抑的描述,其升華就是文學創作,胡眉就是可欲的替代物,象徵作者心中對文本中心意義的追求。
斷了的手臂、恥毛都是胡眉的轉喻,說明文本外的世界已支離破碎,但作者仍不放棄尋找文本外的意義,一個安心立命的居所,「它的食指在動,似要指向一個早已迷失的居所,要歸去,要安居」,「它們扭動著蛇一般的姿態,把醜陋難看的部份,捲曲扭曲捲曲扭曲,越難看得清楚,越顯得美麗,也越能引誘藍藍的天空,甚至整個世界交尾一般。是的,天空就是它的對象──一個抽象的、無處不在的對象。扭動。交纏。交配。躺下。點煙。交談。它跟天空交配了。」追求文本以外的中心意義對作者和讀者來說都是難以排除的心障,天空是無處不在的真理及本質的象徵,是文本結合的對象。「胡眉說/胡眉沒說,你得跟隨那生物,才可以找到一個安居的地方。柰權垂下頭,走著,走著」,這是難以抗拒的誘惑。
胡眉故事中的柰權受誘於胡眉,但故事外的作者卻較為清醒,「我沒告訴她,你早已是一本小說的角色名字,胡眉。我隱約從她的袖口看到胸罩和恥毛,橫看過去,就是她的秘密」,作者將胡眉困於小說內,並加以窺視,這種裂縫偷窺的樂趣,正是羅蘭巴特所說的「文之悅」,愉悅來自文本的話語,而非「所指」世界的本質意義。
最後「胡眉說,這就是我要到的地方,也是我要離開的地方」,這個地方就是一個「所指」的世界,文本最初指涉的世界,但最終也要離開「所指」的真實世界,回到「能指」的話語世界。

「胡眉的名字」的文本意義就是要消解「文本意義」,這樣的矛盾及不合邏輯不正又是體現了後現代的精神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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