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義裂縫中的不義:從惻隱之心談倫理的起源
《正義裂縫中的不義:從惻隱之心談倫理的起源》
一、引言
正義通常被視為倫理的最高原則,是人類社會制度建構與道德評價的基礎。然而,正義的實踐與伸張並非總是帶來道德上的善果。歷史無數次地證明,正是在正義之名下,最深的不義也隨之發生。本文主張:正義並非不義的對立面,而是不義得以產生的條件之一;不義不是純粹違背正義原則的行為,而是正義裂縫中逸出的痛苦與被壓抑的聲音。我們的倫理判斷應回到感覺的源頭——惻隱之心——而非抽象的規範理論。
二、正義如何製造裂縫
一切正義的實踐皆需劃界。從古希臘的法律制度,到現代的民主國家、宗教法庭、革命法理,正義的行使依賴於一套能明確區分是非、善惡、合法與非法的機制。然而,這些界線一旦劃下,總會產生灰色地帶與排除對象。正義因而不可避免地製造出"異質":難以被分類的、超出常規的、無法納入體系的人與事物。
這種排除不是正義的意外,而是其必要條件。任何制度性的正義,都需要一種內部邏輯來排除"不正當"的訴求與聲音。於是,在正義的名義下,那些無法被體制吸納的存在,便成為不義的受害者。從殖民地的被壓迫者,到革命中被犧牲的少數派,歷史中的無數案例皆顯示:正義的界線,恰是裂縫生成的邊緣。
三、最大的不義來自最大正義
當正義被絕對化為一種普世原則或神聖命令時,它往往越發殘酷。宗教裁判所焚燒異端,並非出於個人惡意,而是執行對神的絕對正義;極權革命以人民之名行鎮壓之實,也是在實現社會正義的遠大理想。在這些例子中,"正義"不僅是意圖的正當化工具,更是遮蔽暴力的面紗。正義愈是純粹,其實踐愈可能成為對異質存在的摧毀。於是,最大的不義,往往誕生於最大的正義之中。
四、不義的判斷不是規則,而是惻隱
面對苦難,我們第一時間的反應並非推理,而是震驚與惻隱。這種來自感覺的直覺反應,先於倫理規則的介入,是人之為人的基礎。孟子所謂「惻隱之心,仁之端也」,即指此種不由自主的共感能力。
當我們說某件事「太過分」、「我無法忍受」,我們其實不是在陳述某個理論判斷,而是在訴說身體與心靈的極限。真正的不義判斷來自於這種無法忍受的感覺,而非某套正義理論的不符。倫理的起點,不是"應然",而是"不能"——不能視若無睹,不能冷漠以對,不能不說話。
五、倫理不該封閉於正義框架
如果我們將倫理全然收編於正義理論之中,那麼一切異議都會淪為"錯誤的判斷"。但倫理真正的價值,恰在於它能超出體制、抵觸法則、指出正義本身的界線。正義總是需要時間來形成語言與規則,而不義卻是即時的、感性的,是被遺忘者的呻吟、是裂縫中的哭聲。
倫理應是對正義的不安,是在正義行動中聽見他者所不能言說之處。它不是正義的擴展,而是其限制與反省;不是理論的演繹,而是痛苦的呼喚。
六、結語
正義不應被廢棄,但也不該被奉為倫理的終點。真正的倫理應從惻隱之心出發,警覺正義所製造的裂縫,回應那無法被歸類、無法被制度吸收的痛苦與存在。不義不只是正義的缺席,更是其過度與封閉的後果。唯有在正義的裂縫中,我們方能重新找到倫理的起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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