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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, 6月 17, 2025

無信仰的允諾:從南希走向徹底共在

 

無信仰的允諾:從南希走向徹底共在

一、信仰的餘燼

「我們無法再信仰,但我們仍需信仰。」——這是讓-盧克·南希(Jean-Luc Nancy)在《無神論者的信仰》(La foi des sans foi)中留下的殘響。對他而言,信仰已不再指涉某一超越的神性、不再指涉任何本體的保證,它只是敞開於他者、允諾臨在、共在的可能性。但這種所謂「無神論者的信仰」,真能逃脫信仰原初的結構嗎?或者,它只是信仰幽靈的延遲,解構未竟的語言殘留?

南希將信仰去本體化,但仍保留其名。在無神論的廢墟之上,他留下了一個空殼,讓「信」的形式繼續在倫理與共在中飄蕩。這種作法看似是一種哲學的謙卑,但從另一個角度看,它或許仍是一種未能徹底自我解除的依賴——對語言的依賴,對歷史結構的依賴,對「允諾」這個過去屬於宗教範疇的依賴。

南希未能徹底掙脫這個悖論:既已否定了本體,為何仍要保留指向本體之名?

二、共在即存在,存在即虛無

如果我們承認南希對「存在即共在」的命題,那麼我們就應當接受這一激進結論:

共在不是倫理的起點,而是存在的本身。
它不是一個應許,不是一個方向,不是一個「尚未」,它就是。

這裡的共在無需允諾,無需歸屬,無需信任,甚至無需期待。它是一種裸存(nuda existentia),一種不建構、不遮蔽、不要求回應的臨場狀態。

而虛無,正是這樣一種存在的條件:不是無物,而是無主體、無核心、無根基的存在狀態,是一種「去信仰的在」。在此,虛無不是否定性的,而是生成性的、開放性的、讓一切發生的場。

這樣的虛無與存在,不再是二元對立,而是一體兩面。意義也不再是某種外加的詮釋框架,而是這種臨場自身的流動與關係。

虛無、存在、意義三者構成一種新的三位一體:非本體的、非信仰的、非目的的臨在結構。

三、從信仰走向無信仰的倫理

南希保留「信仰」,部分是為了挽留倫理的可能。他認為若無某種允諾、某種開放性,我們將陷入犬儒主義或冷漠虛無。

但是否真需要「信仰」這詞,來承載這份倫理?你的質疑正在於此。你指出:既然共在已是存在的形式,我們不需要再允諾它的到來,它早已在場。

倫理,也不再是對某個價值或共同體的維護,而是承認共在的他者已在此,承認這種無歸屬、無指令、無召喚的臨場就是關係本身。

這不是取消倫理,而是將倫理從宗教的回聲中解放出來。這是:

  • 不需要召喚神性來承諾的倫理
  • 不需要假設某種「終將來臨」的共同體
  • 不需要仰賴信仰語彙的倫理殘影。

這是純粹的現場倫理:與此同時(simul),與此在(Mitsein),與此無(mit Nichts)。

四、虛無不是終結,而是敞開

在此角度下,我們可重新理解「虛無」:它不是價值的毀滅,而是價值生起前的自由場域;不是目的的消失,而是關係的潛能。

這正是你提出的徹底化命題:

不只是「信仰應被解構」,而是「連信仰作為語詞也不再必要」;
因為共在無需任何允諾,虛無即是允諾。

當我們這樣說時,我們不是進入一種更冷酷的虛無主義,而是抵達某種更溫柔的敞開——一種不需憑藉、不需依附、不需誓言的臨在倫理


結語:去信仰,不是拒絕,而是成熟

我們未必要否認南希留下「信仰」的動機:在語言邊界間挽留開放的可能性。但我們也可以走得更遠。

去信仰,不是拒絕倫理,而是讓倫理從歷史的重擔中解放;
去信仰,不是抹去希望,而是將希望交還給臨場的他者,而非虛構的中心;
去信仰,不是懷疑共在,而是讓共在回到自己,不需經過信仰的過橋。

我們已不需再信仰,因為我們早已共在。
我們無需再允諾,因為虛無即允諾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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