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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, 7月 31, 2025

內在無神,靈性猶在:婆羅門教的形上修行觀

 

內在無神,靈性猶在:婆羅門教的形上修行觀

在宗教史的敘述中,婆羅門教常被歸為印度教的前身,一種祭儀至上的宗教體制;但若深入其形上轉化的高峰——《奧義書》與吠檀多哲學——我們面對的已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「宗教」,而是一套徹底內在化的靈性體系,一種不依賴人格神、而由存有本體與主體自覺構成的修行觀。這使婆羅門教在哲學層面上呈現出一種獨特的面貌:神不在於崇拜對象,而是自我本質;靈性不在於神的恩典,而在於回歸那無始無終的梵我同一。

一、從神的他性到梵的內在性

在《奧義書》轉向之前,婆羅門教延續的是吠陀宗教對神明(如因陀羅、毗濕奴、阿耆尼)的祭儀性敬拜。神被理解為具有人格、意志與主宰地位的自然力量,人的宗教責任是透過正確的儀式來維持宇宙秩序(ta)。然而,《奧義書》的出現不是對這種宗教的延伸,而是一場形上的逾越。奧義書哲人不再執著於神名與儀式,而是開始追問:在神祇與萬象之下,是否有一個不變的、絕對的實在?那個實在不再是外在的他者神明,而是「梵」(Brahman——一個無形、無欲、無人格的宇宙本體。

更根本的是,這個「梵」不是對象,而是「我」(ātman)自身。在《布里哈達阿蘭尼迦奧義書》中,智者宣稱:「我即是梵」(aham brahmāsmi),這一句話徹底瓦解了主客、神人、宇宙與自我的對立。此時,「神」的概念已不再是宗教性的崇拜對象,而是存有的純粹原理,是「我」得以存在的形上基礎。

這樣的轉變讓婆羅門教從敬神之道變成了尋我之道。靈性,不再是神的投射,而是存在的自我認識。

二、無神而不世俗:超越與內在的雙重辯證

說婆羅門教是「無神論」,需要小心。它並不否認存在的終極原理,也不否定靈性的可能性。所謂無神,乃是指拒絕一切人格化的神明主體,以及宗教性依賴的思維模式。在這裡,所謂「修行」不再是與某個神建立關係,不是祈禱、懺悔、信仰的活動,而是一種形上覺悟:一種對存有本質的靜觀(dhyāna)、對我之虛妄層次的剝除、對「我」與「梵」不可分性的頓悟。

這種修行模式不求神恩,不訴啟示,不建立神僕關係,它訴諸的是認識與體證,是內在的修煉與靜化。靈性因此不再是一種對神的關係,而是一種對存有的透明性——人的主體性不是被上帝創造,而是原本就參與於絕對實體之中,只是被無明(avidyā)所遮蔽。

在這種觀點中,靈性不是神學性的「與神同在」,而是存有論上的「與自己同在」:真正的梵不是天上坐在寶座上的造物主,而是那在深層自我中永恆不變的覺知。這種靈性內化的形上學,使婆羅門教從表面上的多神文化,轉化為一種幾近於無神論的深層哲學體系。

三、梵我如一與人格修煉:倫理的內在基礎

這種去神化的靈性觀並不導向虛無主義。相反地,它為人格的修煉提供了最深的倫理動機。當「我即是梵」的體悟浮現之時,一切區別——貴賤、我他、生死——皆化為幻象(māyā)。於是,倫理行動不再是因神的命令而行善,而是因對實相的洞見而慈悲。婆羅門教的修行人不是道德命令的服從者,而是洞悉萬物同體而自然流露慈愛與節制的智者。

這使婆羅門教中的靈性與倫理不是依附在外在律法上,而是基於對實相的深刻自證。真正的覺者,並不需要外部規範來規訓自身,因為他已經在內在體悟中解構了自我中心與欲望的根源。這不是宗教意義上的得救,而是哲學意義上的自由。

四、婆羅門教作為非神論的靈性典範

從這樣的路徑來看,婆羅門教晚期的形上修行觀可被視為一種非神論的靈性實踐模式,它:

  • 去除了人格神的中介;
  • 拒絕了救贖模式的他力性;
  • 拋棄了宗教性服從的倫理基礎;
  • 回歸到存在的純粹性與自我的真實性。

這種實踐不是排斥神的靈性,而是超越「神」的符號,進入一種更徹底的、內在化的靈性形上學。它不是神秘主義,也不是虛無主義,而是自明、自知、自足的修煉哲學。

或許這才是婆羅門教最深的啟示:神不在天上,而在自我深處;靈性不需對象,而是一種對存在透明化的實踐。這不是宗教的終結,而是宗教性的轉化。當神不再是神,靈性或許才開始真正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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