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構中的結構:皮亞傑與主體性的生成論
建構中的結構:皮亞傑與主體性的生成論
在20世紀眾多以「結構」為核心的思想系譜中,皮亞傑的結構主義顯得異常獨特。相較於語言學、人類學或精神分析領域中那種將結構視為「先於主體、宰制主體」的規則體系,皮亞傑則主張:結構是主體透過與世界互動,在發展中逐步建構出來的產物。這一立場,既迴避了主體的虛無,也拒絕了結構的形上學化,使我們得以在「被建構」與「能建構」之間重新思考主體性的問題。
一、不是已在的結構,而是正在建構的過程
皮亞傑拒絕將結構視為天賦的語法、原型、或潛藏的秩序。他認為,「結構」之所以成為結構,並不是因其形式的對稱或系統的封閉性,而是因為主體在行動過程中所建立的組織原則具有可遞延、可整合、可逆的邏輯特性。也就是說,結構不是被主體發現,而是被主體建構。
這種建構是歷程性的。從感覺動作期、前運思期到具體與形式運思期,主體不斷透過「操作」(opérations)去調整與世界的關係,從而構築出分類、序列、因果、空間、守恆等核心認知架構。這些不是社會強加於主體的語言規則,而是主體內在反思與實踐活動中形成的思維邏輯。
二、結構的普遍性來自發展的規律,而非形式的封閉
若說列維–史陀的結構主義是對文化形式的解析語法,那麼皮亞傑則是對認知結構如何生成與演化的研究。他關心的不是「人們如何根據符號差異來理解神話」,而是「人們是如何發展出能夠分辨這些差異的認知能力」。皮亞傑所謂的「結構」,不是文本的秩序,而是心靈的組織。
然而,這種建構並非任意的、相對的。皮亞傑透過大量橫斷與縱貫實驗指出,雖然建構的內容有所差異,但建構的邏輯歷程具有普遍性。這種普遍性不是文化強制的結果,而是主體與環境不斷互動與平衡的結果。也因此,主體不只是建構結構,更是在建構結構中建構自己。
三、主體作為「平衡的渴望者」
皮亞傑的核心理論之一是「平衡化」(équilibration),即主體在遭遇認知衝突(失衡)後,透過同化與順應的交替作用,創造出新的認知模式以恢復內部秩序。這意味著主體並非處於靜態之中,而是一個不斷自我調節、自我超越的動態系統。
在此,主體不是結構的奴隸,而是秩序生成的起點與試煉場。主體在不斷修補與重構世界的同時,也在修補與重構自身。於是,主體不再是某種純粹自我,也不只是結構的空位,而是一種「正在形成的實踐者」,其真實性不在於原初的本質,而在於建構的過程。
四、與結構主義、後結構主義的分野
皮亞傑的結構觀對語言結構主義與後結構主義構成了深刻的分野。索緒爾將語言視為差異體系,德里達進一步指出這些差異本身就無法封閉,主體被排除於語言的邊界之外。而皮亞傑則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指出:主體之所以能言說,不是因為語言先於他,而是因為他能在與世界的互動中形成語言的邏輯能力。
在皮亞傑這裡,結構不是語言的牢籠,而是認知的工具;主體不是能指的傀儡,而是知識的工程師。結構是他建構的結果,不是他被抹除的證據。
五、建構與倫理的可能性
當我們將皮亞傑的觀點推向倫理與社會哲學的層面,就會發現這樣一種生成的結構觀提供了某種溫和但堅定的希望:即使道德不是天賦的,也不是絕對的,它仍可以被建構出來。
如同兒童會從「服從懲罰」過渡到「理解規則與動機」,道德也是一種可以透過反思與協商逐步建構的結構。這種結構不是僵化的倫理法典,而是有機生成、可逆調整的實踐智慧。它給予主體責任與自由,也保留結構的普遍性基礎,而不陷入相對主義的虛無。
結語:從建構出發的主體
皮亞傑的結構主義不是形式主義的,也不是社會學的,而是生成論的、發展中的結構主義。它不否定結構的重要性,但拒絕將結構神化為壓制主體的外在力量。它也不歌頌主體的原初自主,而是讓主體在建構中成為自己,在失衡與重構之間,誕生出思維的邏輯與倫理的契機。
在這樣的觀點中,我們不再只是語言的結果,而是秩序的創造者;我們的思維不是靜態的地圖,而是不斷生長的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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