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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6月 25, 2025

秩序的代價:烏托邦與主體的犧牲邏輯

 

秩序的代價:烏托邦與主體的犧牲邏輯

烏托邦的構想,幾乎總是從人類的理性出發,企圖為混亂與苦難提供終極解答。無論是柏拉圖筆下的理想國,還是現代技術烏托邦如史金納的《華頓二號》、赫胥黎的《美麗新世界》,抑或歐威爾所反向描繪的反烏托邦,都指向一個共同的政治夢想:透過制度的規劃,使人類社會達致整體的和諧與秩序。

然而,正是這份對秩序的極致追求,暴露出烏托邦幻想的深層悖論——唯有將主體徹底重塑、去除其裂隙與差異,秩序才得以實現;而一旦如此,烏托邦的居民就不再是人,而只是制度的投影。

在這樣的語境中,烏托邦不是「人為本」的願景,而是「人需改造」的計畫。這種改造,不是出於惡意,而是秩序邏輯的必然。人之為人的條件——不可預測性、慾望的過剩、道德的掙扎、語言的模糊與曖昧、面對死亡的不安——在烏托邦的設計中,都被視為危險因子,是需要被控制、調整、或消除的雜音。於是,主體不是烏托邦的基礎,而是它首先要排除的問題。

在史金納的設想中,幸福並不來自主體的選擇或實現,而來自於「被設計好」的環境所引導出的行為。他反對自由意志不是因為反對自由本身,而是認為那是一種錯覺、一種低效且混亂的傳統信念。在他筆下的《華頓二號》中,每一個行為都由強化機制加以管理,獎勵與懲罰替代了倫理判斷,點數制度取代了道德選擇。人不再需要判斷什麼是善,只需回應制度所設計的「正向強化」。這種設計看似溫和,卻是對主體性最徹底的剝奪——人在其中,只是被調控的動物,一個沒有內在倫理矛盾的系統部件。

若將此與德里達的解構思想對照,我們會看到烏托邦與解構主義恰成對位:前者企圖為語言建立穩定中心、固定意義,讓整體社會在確定性中運作;後者則揭露每一種中心都是虛構,每一個秩序的建立都伴隨著暴力的排除。在這意義上,烏托邦的倫理性正是一種「去他者的倫理」——它無法容忍異質性,無法接納語言中無法歸約的裂縫,無法接納主體作為「不能完全納入體系」的存在。德里達提醒我們:真正的倫理並非在秩序中實現,而是在面對他者、在無法預期的遭遇中被召喚。這種倫理不是制度的產物,而是一種永遠不會完全被制度吸收的責任與回應。

布朗肖在討論共同體時也揭示了這點。他主張,真正的共同體並非建立在一致性上,而是在「無交集」中共存。主體並非完整的單元,而是在書寫、死亡、與不可言說中失去自身的過程。在這種觀點中,烏托邦所需的主體穩定性,是一種對存在流動本質的壓抑;而我們只有在放棄對總體性的企圖時,才可能真正承認他者的不可同化性。

若我們從傅柯的角度思考,烏托邦的邏輯更顯殘酷。他所揭露的規訓社會,與烏托邦設計不謀而合:人被分配到特定的位置,被訓練、被觀察、被評估。自由不是被壓制,而是被重寫為制度的「選項」;主體不是被否定,而是被生產出一種「合宜的主體性」:守法、公德、效率、合作——這些不是價值,而是制度的需求。

因此,我們可以說,烏托邦的實現是以主體的死亡為代價的。這並不表示人被抹除,而是人作為「自由選擇者」、「責任承擔者」、「存在焦慮者」的那一部分被排除。留下的是功能性角色,是理性化部件,是可以預測、可以量化、可以計分的模範公民。

這也使我們反思現代社會中那些看似中性的管理工具:績效指標、社會信用、健康碼、行為分數……它們都是「後烏托邦」的微型制度,是對主體性一點一滴的切割。在這些制度中,人並不被囚禁,而是被持續獎勵成為一個合適的人。人不再反抗,因為已不再意識到自己正在被規劃。

在這樣的時代,真正的倫理抵抗,也許不是推翻制度,而是堅持不可計算的行動——說出無法被允許的話、承擔無法被歸類的責任、選擇無法被獎勵的道路。也許那才是主體尚未完全死亡的徵兆,是秩序縫隙中微弱但頑強的存在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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