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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6月 28, 2025

從偽到責任:荀子與列維納斯的倫理異夢

 

從偽到責任:荀子與列維納斯的倫理異夢

在人類倫理思想的漫長譜系中,儒家與現代歐陸哲學往往被視為彼此遙遠的兩極。然而,若我們將荀子的「性惡論」與列維納斯的「倫理責任先於主體」對讀,卻會發現一條耐人尋味的潛線:兩人皆否定倫理出自本性,皆將善定位於非自然的強制性,且皆認為倫理要求不是喜悅的贈與,而是某種壓抑、壓力或責任的結果。但這相似的表面之下,潛藏著根本的分歧:荀子相信人在努力中塑成為善,列維納斯則認為主體只是被倫理「選中」的受難者。

這篇文章將試圖探索這場倫理的異夢:從荀子以文化規訓對抗本性之惡,到列維納斯以他者召喚顛覆主體自由,它們揭示出善的非自然本質,但也標示了倫理是為誰而設、如何發生,以及主體如何在倫理中生的截然不同的預設。


一、性惡與偽:荀子的人文秩序觀

荀子以性惡論著稱。他認為人天生具有私欲、爭利、嫉妒等本能,若無外在節制,必將導致混亂。因此,道德並非來自天性,而是靠後天的教化與制度之「偽」──即人為造作而成。

「其善者偽也」,此偽非虛假,而是指「加工」、「矯治」、「刻意」。善不是自然的展現,而是主體藉由學習禮法、自我修養、內在壓抑與社會制度所鍛鍊出來的秩序行為。人若不努力修身,就會放縱本性,墮落為禽獸。

在這一觀點中,倫理是一種社會性工程,是理性的產物,是主體「選擇為善」的歷程。雖出自勉力,卻是理性與文化的勝利。這種倫理要求主體進入制度,成為規則的承擔者與實踐者,其「偽」實是文化自我創造的榮耀。


二、被召喚的主體:列維納斯的倫理裂口

列維納斯對西方主體中心的哲學傳統發出了根本性的挑戰。他否定主體作為倫理起點的地位,轉而強調他者的面容對我的震撼。他主張:倫理不是出於我的選擇、理性或社會規訓,而是來自他者不可承受的臨在。我之為我,不是因為我主動行動,而是因為我被他者召喚,無法不回應。

這是一種超越政治與文化的倫理觀。責任不是一種學習的結果,也不是制度規範的成果,而是一種無從逃避的受難。我不是選擇為善,而是被迫承擔善。我甚至要為他者的他者負責,這種倫理徹底解構了自我與自律的幻象。

在列維納斯那裡,倫理是一種創傷、一種暴露、一種先於意志的絕對命令。主體不是達德之君,而是他者人質,是被捲入一場自己未曾答應的義務網絡中的責任殘渣。


三、偽與責任:兩種倫理的非自然性

荀子與列維納斯雖所處時代、語境迥異,但其倫理觀有著一種出人意表的交錯:兩者皆否定倫理出自自然,皆認為善需要外力強加而成。荀子靠禮法與文化造作,列維納斯靠他者之面容的震撼。

然而,他們對主體的態度迥異:

  • 荀子相信主體能學習、能修養、能為善。他的倫理是儒家的,也是政治的,是希望透過制度建設將惡轉為善,將個人塑造成君子。主體在其中是主動的、有能動性的,是道德的作者。
  • 列維納斯卻幾乎摧毀了主體的主權。主體不是為善的實踐者,而是責任的承擔者,是一個在他者面前永遠虧欠的債務人。主體不是「我選擇成為倫理人」,而是「我早已被倫理抓住」,倫理成為存在的一種受難狀態。

兩者的最大分野在於:荀子的倫理仍可被制度化、教育化、集體化;列維納斯的倫理則是制度無法涵蓋的裂口,是任何教育都無法預測的召喚,是主體永遠被外部拆解的現場。


四、異夢之間的交錯與提醒

或許,我們可以說:

  • 荀子之善,是一場人性的戰爭,主體要努力贏得它;
  • 列維納斯之善,是一場他者的入侵,主體只能臣服於它。

前者是禮的勝利,後者是無法逃避的債。

這兩種倫理模式皆提醒我們:善不是自然的,倫理不是必然的。但它們的異夢也揭露了一個更深的問題:如果倫理來自壓力而非自由,那麼我們是否還能說「倫理是人的價值所在」?還是倫理,只是人之不得不的宿命?


結語:我們為善,是因為選擇,還是因為不得不?

在荀子的視野中,人可透過偽為成聖之路,善是文化的榮光;在列維納斯的世界裡,主體是為他者責任所吞噬的幽影,善是召喚下的顫抖。

一者仍信倫理的教育與主體性;一者則讓倫理退居為存在的黑影、他者的迴聲。兩者皆非甜美之夢,卻構成了人類倫理思考中,一左一右的深層張力。它們迫使我們不斷重問:

當我們說「我該為他人負責」時,這句話究竟是我說的,還是他者替我說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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